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新型举国体制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白俊红、陈新、郭进(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科技创新是推动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的核心动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占高地、掌握话语权,归根结底要依赖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和突破。相较于一般的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往往是“难啃的硬骨头”,不仅涉及要素的协调配置、研发团队的通力合作,离不开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力引导,甚至需要举全国之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当前,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充分利用新型举国体制强大的资源调配能力与组织动员能力,实现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的关键性突破,从而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已迫在眉睫,需从多个角度精准把握、积极推进。
新型举国体制应新时代而生
我们党历来重视科技创新的发展及技术进步引领下的经济增长。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当时创新资源匮乏、科技基础薄弱的历史条件,我国积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资源,在国防、航天等重大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随着研发资源的不断积累和人才队伍的迅速扩张,以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我国科技创新的大环境已然发生变化。探索新时代下契合我国科技创新大环境的新型举国体制,是对传统举国体制的继承与创新,亦是我国协调资源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着力创新的必然选择。
第一,明确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新型举国体制继承了传统举国体制所体现出的强大制度优势,牢牢握紧“统一指挥、高效动员、协同攻坚”的大旗,依然强调中央政府在国家重大技术突破中承担的引领和协调作用。世界经济形势风云变幻,举国体制的主体结构面临优化升级,亟须通过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协作来实现技术突破,形成以有为政府为主导、有效市场相协同的创新局面。
第二,把握因事制宜的运行手段。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型举国体制在传统举国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了举国体制的适用范围,以区分其在不同科技创新项目中的作用程度。概括而言,在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的关键科技领域,强调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主导作用;对于适宜分散式研发的科技创新项目,新型举国体制则保留个体创新的自主性。
第三,依托数字技术的全新力量。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的数字经济已取得长足发展,为工作协同、机制建设、政策执行等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牵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数字经济能够打破时空限制,有力推进组织动员与资源调配,无疑是保障新型举国体制运行效率和长期发展的重要“法宝”。
以有效市场合理配置为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是新型举国体制下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影响体现在要素流动、产权保护、价格稳定和市场运作等方面,构建适宜新型举国体制的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有助于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是实现技术需求和创新供给有效对接,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新型举国体制下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需要重视核心技术与产业发展的紧密关系,重视市场机制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研发要素向产业链上具有更高生产率的企业与部门流动。同时,鼓励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市场在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关键研发成果的转化应用。
一直以来,政产学研金之间的协同创新,不仅在中微观层面推动了产业升级与企业转型,更在宏观层面被视作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形成自主创新体系的着力点。推动建设新型举国体制,要围绕对国家发展和经济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科技创新领域进行统筹布局,推动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深度融合,充分激发和提升政产学研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与协同效率。在新型举国体制下,市场机制赋予协同创新以全新的运作逻辑,必须利用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加快发展政府特设机构主导的协同创新、大型央企和头部民营企业主导的协同创新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主导的协同创新等模式,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现里程碑式跨越。
以有为政府统筹领导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强调,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建立权威的决策指挥体系。加快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党中央的统一领导是核心生命力,有为政府的统筹领导与有效决策是根本保障。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仍需有为政府的科学统筹与顶层设计,以形成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助力。
一是统筹资源配置。通过对人才、资金等资源的全局配置,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同时,平衡利益分配,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制度,有力发挥在科技创新领域中“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着力提升组织动员能力与宏观调控效率。在整体规划部署下,将科技创新战略与研发资源的市场化需求、企业的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有机结合,从而更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科学简政放权。全局规划、统一调配不是行政制度的弃“简”从“繁”。新型举国体制下,深化政府部门改革,合理压缩相关行政审批,及时为市场及企业减负。务实有效的简政放权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与动力,形成各部门各领域协同的良好局面,凝聚起新型举国体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
三是重视要点规划。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要科学谋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坚持国家战略目标导向,瞄准事关我国产业、经济和国家安全的若干重点领域及重大任务,明确主攻方向和核心技术突破口,重点研发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在具体政策制定时,应当综合考虑科技创新项目的整体发展方向与近期亟须攻克的重点任务,优先聚焦国家当前重要战略需求,精准实施,重点突破。这就要求以新型举国体制为抓手,筛选若干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对象,对重点项目进行持续跟进,切实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型举国体制下技术突破的市场机制和政策路径研究”(21&ZD12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