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宝莱中国区总裁郭木:健康中国战略为营养健康产业带来广阔市场机遇******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
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11月9日电 题:康宝莱中国区总裁郭木:健康中国战略为营养健康产业带来广阔市场机遇
中新财经 吴家驹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改善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的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利于行业的稳定、规范和长期发展,企业经营环境的公平性和便利性得到不断改善。”康宝莱中国区总裁、全球高级副总裁郭木近日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如是说。
他表示,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更加坚定了我们持续投资中国的信心。在营养健康产业,我们看到了中国广阔的市场机遇。
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自1998年在中国开设第一家工厂以来,康宝莱进入中国市场已经20多年了,您能否介绍下康宝莱在中国市场取得成绩的背后,采取了哪些本土化策略?
郭木:在过去的四十年中,改革开放带来中国的经济腾飞,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开辟了历史性的机遇。康宝莱深耕中国市场20余年,成就康宝莱在华蓬勃发展的是中国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中国消费市场的持续升级,更是中国不断以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所彰显出的大国胸怀。
对于康宝莱来说,中国不仅是全球最重要的战略市场,更是全球价值链中意义非凡的组成部分。我们致力于不断推动本土价值链的现代化升级,大力提升本土研发创新和生产制造水平,以更本土化、多元化的营养产品为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
2019年,康宝莱在上海投资1.6亿元人民币建立了全球首个产品创新中心,助力公司在中国实现端到端的本土化创新,帮助我们将营养科学领域的成果,快速转化成营养健康产品。自创新中心建立以来,康宝莱已经在中国上市了近40余款新产品。
在中国,我们持续强化本土制造实力。康宝莱在全球拥有五个制造基地,其中有三家在中国,分别设立在苏州、长沙和南京。2000年,苏州工厂开始投产,为中国市场生产粉状和片剂产品,并在2012年实施扩容。同年,康宝莱在长沙开设了全球原料基地,实现了公司原材料供应链的一体化。2016年,南京工厂正式投产,目前主营生产蛋白混合饮料、蛋白营养粉、部分片剂产品以及运动营养产品。
近年来,新式茶饮的热潮席卷中国市场,也带动了消费者对康宝莱茶饮产品的需求。此前,茶饮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制粒”环节只能在美国完成,生产和上市周期较长。今年,我们投资近5000万元人民币在南京工厂建设了茶粉固体饮料生产线,生产效率实现了跨越式的提升。康宝莱中国也成为茶粉固体饮料在美国以外的唯一生产基地。目前,新产线已经正式投入使用,每批次设计产能可达500公斤。此外,产品上市时间也缩短至此前的三分之一,快速满足中国市场对于这一产品的需求。
中新财经:近年来,中国持续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中国消费者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对康宝莱的业务带来了哪些影响?
郭木:随着“健康中国”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以及公众越来越重视自身的营养与健康状况。例如,近年来中国肥胖人数不断攀升,健康意识的提升让代餐成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实现营养目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工具。
今年我们举办了“康宝莱代餐科普日”活动,并发起了针对中国消费者代餐消费情况的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中国消费者对于代餐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持续提升,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前景广阔。
近些年来,中国也迎来了全民健身的热潮,从马拉松、骑行、居家健身,到以飞盘、桨板、陆地冲浪等项目为代表的广受年轻消费者追捧的新兴运动,我们能够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民众正在追求一种更加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与康宝莱所倡导的“营养+运动”的健康生活理念高度契合。在运动营养方面,我们看到了中国广阔的市场机遇。
此外,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90后、甚至95后群体将目光投向了健康、养生,并希望通过科学使用营养保健品来帮助提升自己整体的健康状况,康宝莱的顾客群体在近年来呈现出越来越年轻的趋势,80%是80年代后出生的人群,25%是95后。现在很多年轻人希望自己“有颜有型”,康宝莱也相应地开发了更多定制化的新产品。
中新财经:康宝莱对于中国市场有哪些展望和布局,能否介绍下公司的战略规划?
郭木:康宝莱未来将继续发力体重管理领域,加强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组合,深耕个性化营养市场。今天,千人一面的产品选择已经无法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凸显的个性化需求。每个人由于年龄、性别、人生阶段的不同,对于营养和健康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有可能是减重,也有可能是日常的体重管理、营养补充以及运动营养方面的需求,等等。依托位于上海的产品创新中心,我们将不断研发出更符合中国消费者口味和需求的产品。
我们将持续以高质量服务打造差异化竞争力。康宝莱在中国的服务商很多都拥有营养师认证。他们为消费者一对一进行辅导,鼓励消费者拥抱更健康、更积极的生活方式。我认为这一模式更加契合今天消费者所期待的精准服务。同时,我们也将加速数字化转型赋能服务商,为他们打通“一对一”精准顾客服务的资源和平台链路,从而更好地聚焦客户需求,推进顾客服务的场景化、精细化运营。
中新财经:中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外商投资政策支持。对此,您有哪些较深感受?
郭木:近年来,中国在优化外商投资政策和营商环境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改善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的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利于行业的稳定、规范和长期发展,企业经营环境的公平性和便利性得到不断改善。
在登记注册方面,政府部门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和提供高效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对保健食品注册实现注册、备案“双轨制”,形成监管法规体系化、技术及产品标准化;在监督管理方面,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这些政策都有利于行业的稳定、规范和长期发展,企业经营环境的公平性和便利性得到不断的改善。
此外,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广大企业提供了包括进博会、消博会、购物节等在内的众多优质平台,这种“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对企业推广产品、提振业务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面对世界格局变化和疫情挑战,中国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这更加坚定了我们持续投资中国的信心。(完)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